重磅!国家取消《制造、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》,你Get到了什么?
2017年12月27日,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八十六号主席令,公布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〉、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〉的决定》,取消了制造、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的审批事项。
2018.04.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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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2月27日,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八十六号主席令,公布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〉、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〉的决定》,取消了制造、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的审批事项。
什么是计量器具的控制和检定周期? 答:根据《热量表计量检定规程JJG225-2001》的规定,计量器具控制包括首次检定、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。口径小于或等于50mm的户用冷热量表, 检定周期一般为5年。口径大于50mm或非户用的冷热量表, 检定周期一般为2年。使用中冷热量表的最大允许误差为上述误差限的2倍(即最大允许误差的2倍)。